黃怡禎地政士事務所Houingintw| 新北桃園代書事務所

『長輩過世,但我人在西雅圖,已經好多年沒回台灣,我應該怎麼辦?』這幾年很多長輩和小孩過著兩地生活,許多客戶已經定居海外,短期內無法回台灣辦理繼承,或是只能短暫停留台灣,這種情形是否還能辦理繼承呢?本文將針對繼承必要程序,以及海外歸國子女辦理繼承之注意事項提供給大家。
  • 先給無腦結論:
    ● 方法1:
     可以不回台灣,但你還是跑一趟就近的駐外辦事處,後續再交給我們辦理。(缺點:海外信件往返耗時,有遺失風險)
  • ● 方法2:
     回台灣一趟停留3-5天,後續再交給我們辦理。(缺點:時間和旅行成本;優點:快速亦可以回來吃碗滷肉飯)

1. 辦理繼承登記的六大步驟

      • 申請除戶證明書 (戶政事務所)
      • 查調被繼承人財產、所得及贈與資料(國稅局)
      • 申報遺產稅(國稅局)
      • 查欠地價稅、房屋稅(地方稅捐稽徵處或部分地政事務所)
      • 申請印鑑證明(戶政事務所)
      • 辦理產權移轉登記(地政事務所)

以上的文件和步驟是必要的六大步驟,如果有特殊情況,例如:拋棄繼承、開保管箱…..等,就會延伸出其他辦理事項。

2. 海外授權是什麼?

辦理繼承登記時,繼承人需要出示戶口名簿以及印鑑證明,並需要幫被繼承人(過世的長輩)辦理死亡證明書、財產清冊……等超多文件(真的多到連地政士自己都覺得很繁複),這些都需要海外授權才能委託辦理。
 
很多客戶都問:『代書,你授權書傳給我,我寫好後寄回去給你,後續都委託你辦理。』但是人在海外的授權沒有這麼簡單,只要你人不在中華民國領土內,就一定要先到駐海外的辦事處,申請海外授權是讓駐外人員確認你的身份和授權範圍。而且戶政都查得到出入境資料,無法瞞騙的喔。

 

 

3. 海外授權如何申請?

 首先要先找離你最近的駐外辦事處,而且還有確定該辦事處有在辦理海外授權的業務,以及是否需要事先預約(很重要說三次!不要到場才發現不能申辦)。

海外授權因為需要核對身份以及授權範圍,大多辦事處要求本人親自到場申請,有些國家幅員大,少數可接受郵寄申請。海外授權應備文件如下(以波士頓台北經濟辦事處為例,每個辦事處所需文件可能不同):

A. 現場辦理:
1. 授權書、委任書、遺產繼承拋棄書或其他簽字證明文件正本。
2. 詳填文件證明申請表
3. 申請人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其影本。
4. 請攜帶美國身分證件(護照、駕照等),以備須進一步確認身分。
5. 辦理費用洽各分處。

 

B. 郵寄辦理:
1. 授權書、委任書、遺產繼承拋棄書或其他簽字證明文件正本。(須經當地公證人證明其簽字屬實)
2. 詳填文件證明申請表
3. 申請人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影本。
4. 請提供美國身分證件(駕照或美國護照)影本,以備進一步確認身分。(提供美國護照者須先經當地公證人公證該護照之正影本相符)。
5. 各證明文件費用洽各分處。

6. 付過郵資之回郵信封(UPS and USPS only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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